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学院的全面领导,构建明责清晰、履责到位、督责有力、考责精准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制度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学院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认真履行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并为本学院的贯彻落实工作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二)健全“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完善领导带头讲、专家辅导讲、支部书记讲、普通党员讲“四讲”机制。领导本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学院重要事项。召开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的,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四)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强化分类别具体指导、分群体精准施策。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党支部书记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联系党支部等制度。深化党建品牌创建,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强化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
(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把好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思想文化阵地等重要事项的政治关,维护本学院意识形态安全。
(七)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做好本学院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人才的教育引导和联系服务工作。领导本学院群团组织和学术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凝聚各方力量,发挥积极作用。
(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带头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十)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党组织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讨论决定党建重要工作、重要事项。
二、学院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认真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织书记对本学院党建工作负总责,推动本学院党组织履行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发现履责不到位的及时提醒纠正。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结合本学院实际亲自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三)带头加强理论学习,落实“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化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四)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带头谈心谈话,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负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和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带头讲好党课和思政课,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每学期至少讲1次思政课。
(六)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考核和监督,做好高层次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带头抓好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联系师生工作制度,协调解决本学院党建重点难点问题。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
(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和改进作风,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和本学院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学院党员院长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认真履行抓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职责。与党组织书记共同推动本学院党组织履行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责任等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将党建工作要求融入业务工作。每年向本级党组织报告个人履行抓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情况。
(三)带头加强理论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四)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本学院议事决策制度,确保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的决策部署得到推进落实。
(五)协助党组织书记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讲好党课和思政课,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每学期至少讲1次思政课。
(六)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做好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
(七)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联系师生工作制度,协助解决本学院党建重点难点问题。
(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和改进作风,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和本学院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学院党组织副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认真履行抓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职责。协助党组织书记推动本学院党组织履行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工作“一岗双责”等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协助党组织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每年向本级党组织报告个人履行抓党建工作直接责任情况。
(三)加强理论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协助推进落实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决定。
(四)协助党组织书记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五)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联系师生工作制度,协助解决本学院党建重点难点问题。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和本学院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五、学院党员副院长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认真履行抓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职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每年向本级党组织报告个人落实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责任情况。
(二)加强理论学习,协助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协助推进落实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决定。
(三)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系(教研室)开展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
(四)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联系师生工作制度,协助解决本学院党建重点难点问题。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和本学院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六、学院非党员院长、副院长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支持和帮助本学院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在党组织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文件,或研究部署工作,或讨论决定与本人分管工作有关的重要问题时,可列席会议。
(二)加强理论学习,参与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协助推进落实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决定。
(三)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落实联系师生工作制度,注重听取师生群众的意见建议,并积极向本学院党组织反映。
(四)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和本学院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