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光电工程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30日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光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平性、权威性,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广师大〔2024〕338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广师大〔2024〕337号)精神,结合学院具体实际形成本实施细则。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院2023级、2024级和2025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按照研究生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广师大〔2024〕337号)第六条,光电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等级分为三个等级。具体名额及奖励标准依据研究生院文件进行分配,具体如下: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名额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的10%,金额为每生每年9000元;二等奖名额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的25%,金额为每生每年6000元;三等奖名额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的65%,金额为每生每年3000元。学院内各年级、各专业的一、二、三等奖名额,在研究生院下发文件具体名额基础上,综合考虑各年级、各专业在读总人数后确定。

三、评选基本条件

参加学业奖学金评选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参评学年学籍状态有休学、超过规定学制年限者,以及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的其他情况)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质优良;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如有举报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自动取消评审资格;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四、学业评选方案

(一)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办法:

1.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研究生优先;

2. 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复试成绩(含初试成绩)的高低排序。

(二)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办法:

1. 二年级研究生重点考虑上一学年(上一年的9月1日至当年的8月31日)的课程成绩、科研成果和参赛获奖等综合评定一、二、三等奖学金。

课程成绩为学位课的加权成绩(100分制)。

2. 三年级研究生重点考虑上一学年的科研成果和参赛获奖等综合评定一、二、三等奖学金。

3. 科研成果包括论文、知识产权、项目、学术专著。科研成果和参赛获奖的第一单位必须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4. 论文计分标准

表1. 各类论文计分标准

期刊级别

期刊类型

计分

T1类

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学术论文、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一区及二区TOP期刊学术论文。

1000

T2类

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重点期刊学术论文、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二区、三区期刊学术论文。

500

A类

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梯队期刊或高起点新刊学术论文、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四区期刊学术论文、被EI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同时收录的期刊学术论文。

300

B类

EI收录的期刊学术论文。

200

C类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期刊学术论文、北大图书馆认定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期刊学术论文。

100

D类

不在T1、T2、A、B、C规定范围的其他学术论文(必须有公开发行ISSN号)。

30

注明:(1)SCI期刊论文按中科院分区;

(2)论文成果须已发表或取得录用通知;

(3)预警期刊不予加分;

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5. 知识产权计分标准

表2. 知识产权计分标准

专利类别

美国、欧盟、日本发明专利

其他国际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授权

1000

200

100

40

转移转化

2000

400

200

100

注明: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6. 项目计分标准

(1)学生必须是项目主持人。

(2)项目级别计分标准

表3. 纵向项目级别计分标准

纵向项目等级

国家级

省部级

市厅级

地局级

记分

2000

1000

500

200

注明:省部级项目包含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简称“广东攀登计划”),未提及的项目依据项目立项书定等级。

表4. 横向项目级别计分标准

横向项目金额

等级(单位:万元)

[5,10)

[10,20)

[20,50)

[50,100)

>=100

记分

50

100

250

500

1000

(3)项目经费计分标准

纵向项目30分/万元,横向项目10分/万元,300万/项封顶。

7. 学术著作计分标准

表5. 学术著作计分标准


学术专著

(分/万字)

学术性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

(分/万字)

编著

(分/万字)

一类出版社

30

20

15

二类出版社

20

15

10

三类出版社

15

10

5

出版社级别按学校学术出版物分级资助办法的最新文件执行。

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在导师担任主编或副主编的情况下,研究生作为主要参与成员(已备案,通过著作信息页、致谢页等材料证明)可参照以上标准获得同等加分。

以上科研成果必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1)已发表论文需提交期刊论文原文。已录用未发表的论文须提交录用证明和论文校稿版(或投稿版);

(2)主持项目需提交项目立项通知书、主持该项目的证明,横向项目需提交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变更,需提交按正常手续并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原件和复印件。

(3)参与编写学术著作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封面、版权页、所编写的章节需有明确标注,如在著作前言或后记中注明所编写章节及数字等),否则不予认定。

8. 学科竞赛

表6. 学科竞赛计分标准

类别

计分标准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互联网+”

“挑战杯”系列竞赛

国家级

400

300

200

150

——

省级

100

80

70

60

校级

50

30

20

10

“创青春”系列竞赛

国家级

350

150

80

20

省级

100

60

50

40

校级

40

20

15

10

国家级A类竞赛项目

300

200

100

50

30

国家级B类竞赛项目

100

80

50

30

15

省级A类竞赛项目

150

100

80

50

20

省级B类竞赛项目

50

30

20

15

10

校级竞赛项目

20

15

10

5

3

说明:

① 根据学科竞赛主办单位级别及竞赛层次,将学科竞赛分为国家级A类和B类竞赛项目,省级A类和B类竞赛项目。其中,“A类竞赛项目”是指除“互联网+”“挑战杯”以及“创青春”系列竞赛之外的,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广东省教育厅主办(包括联合其他部委主办)、团省委,或由其委托承办的各类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综合性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B类竞赛”是指由国家级、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学(协)会等主办的相关学科或技能单项竞赛项目。上述竞赛不包含企业举办的赛事,各级各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学会分会主办的赛事按照下一级单位赛事标准执行。

②对于获得金奖(牌)、银奖(牌)、铜奖(牌)分别按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进行计分。

③同一竞赛项目在同一个学年度或下个年度参加多次竞赛的,只能按照最高类别及获奖标准计分,不重复计分。

④研究生为第几参与人,则计分标准除以几。

(三)上学年总分相同的条件下,按照上上学年总分进行二次排序。

(四)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成果材料不可重复申报使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可同时参评学业奖学金,获奖成果材料不可重复使用。

五、评审组织与流程

学院成立研究生资助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思政、培养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辅导员、研究生工作秘书、导师代表和研究生代表等。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评工作。提交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申请的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

2025年光电工程学院研究生资助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邱竑涛 何影记

副组长:胡广齐 马秋月

研究生导师代表:陈湛旭 陈耿炎 贾涛

研究生管理人员:胡黎文 刁紫山

研究生代表:刘江伟 熊尔奇 史永康

具体工作流程为:

1. 学生自主申报。有意愿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连同可以展现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论文材料需提供收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落款日期不晚于发文之日),以及《诚信承诺书》上交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符,取消评选资格。一年级研究生录取成绩由光电工程学院研究生秘书提供。

2. 光电工程学院初评。在评审过程中学院研究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审阅、核实评审材料,公平公正评审。确定初评人选后,在学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应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领导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3. 上报初选名单与材料。公示无异议后,光电工程学院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总结报告》、《公示情况报告》等材料,报送至学校研究生评审领导小组。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光电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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