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不断完善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教学档案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管理,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决定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课程试卷、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毕业设计(论文)、实践教学、教学质量保障材料等教学档案的专项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课程考核及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材料
1.各教学单位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各专业课堂教学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理论课程考核试卷及其他考核归档材料。
2.各教学单位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各专业课堂教学课程(公选课除外)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分析材料。(附件1)
除无法提供纸质需要光盘或优盘存储的,其他材料按照学校教学档案归档要求(《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课程教学材料及考核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进行归档。
(二)实践教学档案材料
各教学单位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各专业的实验课程、实训课程、见习、研习、专业实习、教育实习、社会实践报告等方面材料。
(三)毕业设计(论文)材料
重点检查各教学单位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指导等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在知网系统各阶段工作进度记录的规范性和所有过程性材料的完备情况。
(四)教学质量保障材料
各教学单位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至现在的教学质量保障材料包括:
1.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的举措材料;
2.教学检查(含学期初、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材料;
3.党政联席会议研讨教学工作会议等有关材料;
4.学期初教学工作计划及学期末教学工作总结;
5.基层教学组织(系、部、教研室)教学活动材料;
6.常态化的课堂教学检查情况表(院级领导、系部负责人和院级督导查课情况记录等),加强检查全员听课工作和院级督导工作的落实情况;
7.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学生教学信息员座谈会等相关材料;
8.教学改革创新与教学管理工作有关的网页报道材料(直接查阅学院网站)。
二、检查形式
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样互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检查依据
各教学单位依据学校《本科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本科试卷质量评价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过程质量评价表》《本科实验、实训教学质量评价表》《本科专业(毕业)实习、教育实习质量评价表》《实践教学档案归档指引》等文件中的评价要点,开展自查自评工作与组织互查互评工作。
四、检查时间
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4月30日。
(一)教学单位自查阶段(3月12日—4月6日):各教学单位组织系部主任、专业负责人、院级督导等相关人员开展教学档案材料归档及自查自评工作。
(二)教学单位之间互查阶段(4月7日—4月12日):学校督导及各教学单位相关人员开展互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表将另行通知。
(三)互查工作组出具检查报告阶段(4月12日—4月19日):学校督导组协同各互查组分管教学院长撰写《检查意见》并公布检查结果。
(四)教学单位整改阶段(4月20日—4月30日):各教学单位根据检查意见进行整改,并撰写提交整改工作报告。
五、互查阶段工作安排
(一)互查组成员构成
1.各单位互查组成员由学校教学督导组成员和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院长(主任)、院级教学督导、系(部、教研室)正副主任、实验室主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专任教师兼)等组成。为保障互查工作的专业性和严肃性,各教学单位务必按上述要求组织相应人员参与互查工作。
2.为保障互查工作顺利开展,各教学单位需组织和安排好本单位互查组成员的相关工作,互查组成员不能无故缺席(与上课相冲突的互查组成员可办理调课手续)。
3.学校教学督导组成员和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院长(主任)担任本次互查工作的正副组长。
(二)互查工作
1.各教学单位需提前安排好互查地点,并提前如实准备好相关材料,现场提供本单位《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一览表》(附件1)、《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课程试卷汇总清单》(附件2)、《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实验、实训、实习(教育实习)汇总清单》(附件3)、《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教学质量保障材料情况表》(附件4),以便督导抽样检查。
2.各互查组在互查过程中,各互查组组长和副组长撰写好相关检查报告材料,现场反馈给被查教学单位,并将原件交至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东校区1教807)。
(三)互查工作交通安排
涉及跨校区互查的单位,请乘坐学校交通车。
六、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应召开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部署和安排好本次教学档案自查自评工作。学校将对课程试卷、毕业论文等存在问题的教师,进行点名通报;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性管理不规范的教学单位,和对试卷、毕业论文、实践教学和教学质量保障等教学档案材料存在较大问题的教学单位,进行点名通报。
(二)各互查组应本着对被查单位高度负责、对学校负责的精神,保质保量地完成互查工作,并及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查教学单位进行及时整改。学校将对互查工作组织不力的教学单位,进行点名通报。
(三)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派相关工作人员跟踪互查工作,并准备和收集互查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评价表格。
(四)对于教学档案存在问题的教学单位,应组织相关教师于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撰写提交《教学档案专项检查整改工作报告》(附件5),Word电子版和盖章Pdf版发送邮箱:gspj@gpnu.edu.cn。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38256481;
办公室地点:东校区1教807。
附件:
1.课程目标达成情况专项检查附件汇总
2.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课程试卷汇总清单(模板)
3.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实验、实训、实习(教育实习)汇总清单
4.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教学质量保障材料情况表(模板)
5.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教学档案专项检查整改工作报告(模板)
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