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中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衡量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局《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的文件精神,为加强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答辩小组成员、指导教师、毕业生认真学习《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根据学科和专业特点自主制定相关细则和要求及本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并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工作计划表送交教务处实践科。(地址:东校区一教807,电话:38817784,电子版发至邮箱:gssjk@gpnu.edu.cn)。

二、落实相关环节的监控

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各相关环节时间节点和进展要求,包括审题、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等,确保毕业设计工作顺利开展。要重视研究和解决之前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符合本学院特点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

三、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过程管理

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将使用知网“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行全过程管理,并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系统”全覆盖查重。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将根据“关于对《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办法试行》”以及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整体进度要求设置完成时间节点,具体要求为:

(一)做好选题、开题工作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导和审核工作,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1.拟题应注重与毕业实习、科学研究、社会实际等相结合,可来自教师专业实践、科研课题,或来自行业企业一线需要,提倡“真题真做”。

2.根据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要求,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要≥50%。

3.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专业人才培养基本要求,有针对性,避免题目立意过大,内容空泛。

4.突出创新性,反映学科前沿、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需要,突出学科创新、技术创新、应用创新和具体产品创新。

5.符合本科生知识、能力、水平和工作条件的实际,工作量适当,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努力能够完成任务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6.原则上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不得与以往的重复。

7.各专业的选题开题工作必须于当年3月3日前完成,选题结果同时导入论文管理系统(中期检查前论文管理系统将设置为关闭修改选题功能)。

(二)强调工作规范

各学院要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规范、各环节要求和完成时间节点等进行统筹安排和统一指导。学生要按照《论文手册》规范要求认真进行毕业设计并撰写毕业论文。各学院应对论文指导教师、毕业生开设一些诸如如何提高学术规范、杜绝学术抄袭、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的操作等有针对性的专题讲座,对师生进行学术不端行为和有关学术道德教育,严格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

(三)保障指导到位

1.原则上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应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要求:讲师指导学生不得超过8名;副教授指导学生不得超过10名;教授指导学生不得超过12名。建议各学院多聘请符合要求的行企业高级技术与管理人员、中职学校骨干教师(针对师范专业)作为校外指导教师或联合指导教师,进一步提升指导质量。

2.指导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定期指导和考勤,原则上每周至少安排1次与学生的见面与辅导,并做好指导记录(论文指导过程不得少于10次);各学院原则上每2周要统一集中检查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和解决。

(四)开展中期检查

各学院按要求成立专项检查组,负责对本院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以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等方面进行检查,对进度缓慢和不认真的学生要督促整改,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以保证毕业论文(设计)按期完成。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组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专项抽查。中期检查结束后,各指导教师填写中期检查表,各学院撰写本院中期检查报告。各学院中期检查报告同时提交教务处一份。

(五)审核答辩资格

1.学生撰写完毕业论文后,需提交指导教师及评阅教师审阅,同时要求各学院对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盲审(具体办法后续再发通知),盲审和审阅通过并经各学院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答辩资格后,方可参加各学院组织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2.所有的毕业论文(设计)在第一次答辩前都必须进行查重检测,检测重复率大于等于30%的论文视为不符合要求,相应的学生无资格参加第一次答辩。学生修改论文再次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具体检测工作另发通知)。

(六)组织论文答辩

各学院须认真组织好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在论文答辩前,各学院(专业)应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审标准》中“答辩评审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并参考其他院校经验,制定出与本专业相适应的答辩评分标准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对未能通过第一次答辩及在论文第二次查重检测后合格的学生,需组织第二次答辩。二次答辩未通过的学生本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为不及格。

四、做好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

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选本学院各专业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应具有一定学术水平、有独到见解、有创新性或有较好实用价值和应用前景、无抄袭现象。优秀论文检测重复率必须小于或等于20%。各学院在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中,每个专业推荐1篇符合要求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报送教务处实践科统一汇编《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集》。对特别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由学院或教务处向相关刊物推荐发表。

五、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归档工作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和相关材料及时归档,保存期五年。毕业论文(设计)可通过“知网论文管理系统”保留电子版材料,并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刻录光盘存档。

六、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总结工作

各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需认真总结本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评析与总结表》,并于规定时间内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

七、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安排

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整体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请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及时关注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请毕业生和指导教师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和时间安排完成相关工作。

八、其他事项

毕业论文(设计)封面及其他有关表格、《毕业论文(设计)手册》详见附件2,或到教务处主页→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实践科表格栏上下载。

工作联系人:张嘉仪;联系电话:38817784。


附件:

1.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一览表

2.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表格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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