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安排暨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7日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相关开课单位:

为保证我校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年度教学工作计划,教务处决定开始组织安排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计划安排工作

(一)河源校区

河源校区2022级各专业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原则上遵循以下课程安排条件与要求:

1.主要安排公共基础课;

2.合理安排专业课;

3.非必要不开设实验类课程;

4.按大类招生的各专业,在专业分流前,大类中各专业所开设课程应保持一致。

在此基础上,请各单位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填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计划安排表》(附件1)。涉及公共基础课的安排,请培养单位与开课单位充分沟通,待商定后填报附件1。

(二)广州校区

广州校区(包括东校区、西校区、白云校区,以下简称“广州校区”)各年级各专业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应与既定的人才培养方案相符,若教学计划有所调整,各单位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调整方案,填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附件2)并说明调整具体原因,经各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送教务处审批。

(三)特别说明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广师大〔2019〕649号)第二十条规定:“凡未按规定审批,擅自调整人才培养方案,随意停课、开课,学校将不予承认,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作为教学事故予以处理。”

(四)材料报送与时间要求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请各单位完成签名、盖章后,于10月2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东校区行政楼206室),电子版请发至邮箱gsjyk@gpnu.edu.cn。

二、教学任务下达落实工作

(一)核对与下达2019级至2021级教学任务

1.我校2019级、2020级、2021级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既定教学计划下达。

2.请各学院按照《正方教务系统人才培养方案操作流程》(附件3),根据既定的教学计划核对教务管理系统三个年级各专业班级的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周学时、总学时、上课起止周数等信息。如需修改或新增课程,请按照《正方教务系统课程库变更操作手册》(附件4),在教务管理系统里修改或新增课程。

(二)核对与下达2022级教学工作任务

1.河源校区2022级各专业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严格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计划安排表》填报内容执行,并于10月28日前录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

2.广州校区2022级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既定教学计划下达。

三、教学任务信息填报

(一)填报理论课教学任务信息

1.各开课单位在填报理论课教学任务安排情况时,须将教学任务相关信息于11月11日之前在系统上录入完毕(具体按照附件5操作)。

2.各学院报送教学任务时必须认真填写《教师任课表》(附件6)的各项内容:“班级”一栏以教务处规定的各班级规范简称填入,不能擅自杜撰班名,同时要标明班级所在的上课校区。“课程名称”一栏严格按专业教学计划既定的课程名称填写,课程后应有任课教师姓名及其职称。

3.由外单位承担的公共基础课及部分专业基础课不能遗漏,需标明开课部门(请查阅课程归属表,见附件7),“双语教学”中注明是否双语教学,“合班”中要注明合班情况,并报送一份由教学院长签字的纸质版到教务处。Excel电子文档在下学期开学第四周发至邮箱:gsjwk@gpnu.edu.cn

4.除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大学体育课等公共基础课外,请各学院务必把下学期由外单位承担的其它公共基础课及部分专业基础课(如: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普通物理、创新与创业基础、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教学技能实训、大学语文、教师口语技能、三笔字、大电类课程、会计学、管理学等,具体见附件7“课程归属表”)的课程、班级于11月3日前报送到承担教学任务的有关开课单位。

5.下学期承担外单位的公共课及部分专业基础课课程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光电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职业教育教师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广东工业实训中心、学生处等单位,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并于11月11日前在系统录入任课教师相关信息,同时报送《教师任课表》(附件6)一份打印稿至教务处,Excel电子文档请在下学期开学第四周发至:gsjwk@gpnu.edu.cn

6.外国语学院(大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学院因实行分级教学和选课制,其任课安排按以往方式于11月3日之前报送。

(二)报送实训课及机房上机课教学任务信息

各学院报送实训课、机房上机课教学任务时,需填写《教师任课表》(附件6),填报时应结合专业需求和学校机房可支撑条件进行,课程名称、班级等务必按照理论课教学任务的要求填写,并于11月3日前报送纸质版到工业中心欧老师处,电子文档发至:gdinowh@163.com,联系电话:38256438。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计划安排表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

3.正方教务系统人才培养方案操作流程

4.正方教务系统课程库变更操作手册

5.正方教务系统教学执行计划及教学任务落实操作流程

6.教师任课表

7.公共基础课及部分专业基础课课程代码及教学单位归属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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