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位同学: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各校区实施线上教学(除常驻河源校区的教师可继续开展线下教学外),现将相关工作事宜做如下通知。
一、线上教学时间安排
2022年11月28日到12月2日(暂定)
二、线上教学组织形式
线上教学期间,建议任课教师可采用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开展线上教学。
(一)利用线下课程资源开课:线下自学+线上辅导
对于尚未建设线上课程、不具备线上教学实施条件且无对应平台课程资源的任课教师,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如借助网络视频会议/研讨、电子邮件、微信、QQ、钉钉等其他互动工具,提前将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课件(PPT)、教学讲义、电子教材、课程音视频、练习题、习题、作业、参考资料等教学资源和学习要求发给学生,组织学生开展任务驱动式自主学习,通过线上开展学习指导、在线讨论、辅导答疑、作业布置、作业检查、考核评价等辅导教学活动。
(二)利用在线课程资源开课:线上自学+线上辅导
对于未建成线上课程的任课教师,可以借助相关课程平台,选择引入同类学科专业、相同或相似优质在线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组织学生开展任务驱动式自主学习,教师通过网络视频会议/研讨、电子邮件、微信、QQ、钉钉等方式开展学习指导、在线讨论、辅导答疑、作业布置、作业检查、考核评价等线上辅导教学活动。
(三)自建课程开课:线上录播或直播+线上辅导
1.录播授课。对于未建成线上课程,自愿利用相关课程平台或教学工具(学习通、雨课堂、知道APP、墨课堂、钉钉、QQ群、微信群等)录制授课视频的任课教师,可上传课程授课PPT、教案、教学大纲、教学视频、电子书、期刊、论文、题库等教学资料,供学生在线自主学习,按照教学安排开展线上答疑、作业布置和修改、讨论等。
2.直播授课。对于未建成线上课程,自愿采用直播授课方式的任课教师,可以利用在线平台的远程直播功能,或者网上视频会议系统,开展线上直播教学。直播教学时间原则上应与课程表一致。直播课程对于网络及服务器压力较大,为防止无法正常播出,需提前做好应对预案。
(四)自建课程开课:线上慕课、SPOC+线上辅导
对于我校已经建成国家级、省级、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任课教师,积极利用本课程平台或课程资源,或迁移到相应教学平台开展相关线上教学与辅导活动。
(五)其他情形:暂停授课+补课
对于因条件限制无法在线上完成或无法使用在线教学方式保证教学质量的任课教师,可暂停授课,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及可能的补课方案(包括调整到正式恢复线下正常教学后,利用晚上、周末补课等方案),报送各教学单位审核。各教学单位审核暂缓开课的原因并制定可行的调整方案,报教务处审批和备案。
三、教学准备与实施
(一)前期准备与测试(11月27日)
1.组建课程教学班群。教务员或班级学习委员组织各班级建立QQ、微信、钉钉等各门课程教学群,将任课教师拉入课程教学群,通知每门课程的每位学生加入课程教学群。课程教学群内不能讨论、发送与教学无关的话题、信息和资料。
2.教学资料上传要求。任课教师将课程教学大纲、教案、PPT、课件、教学视频或音频、扫描和翻拍的图片、作业等在线教学必需的学习资源上传至课程教学群及所采用的线上教学平台,不得上传与教学无关或违反国家、学校教学管理规定的文件。
3.线上形式检查。各教学单位以线上形式检查审核授课教师教学计划、教学安排、教案调整情况,组织师生进行网络测试,及时反馈,保障线上教学顺利开展。
(二)线上教学运行(11月28日起)
1.课前:授课公告发布。每次上课前,任课教师至少提前1天在教学平台(工具)或课程教学群提前发布教学任务和教学要求。学生应在课前自学完成教师布置的教学任务,包括观看慕课、自学课件、自测题等。
2.课中:教学过程要求。教师应提前准备好线上辅导内容,师生按照课表规定的上课时间前登陆教学平台(工具)或课程教学群,教师开展线上直播教学或线上集中辅导,加强学生考勤,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线上学习或讨论。
3.课后:课程学习要求。线上教学或辅导结束后,教师应及时跟踪学生的学习进度,布置习题,供学生在课后练习,及时批改作业,形成详细的过程性教学、学习、考核记录,并将此作为教学检查佐证材料。
四、工作分工与任务要求
(一)教务处: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精准服务
1.统筹做好教学服务与管理工作。建立及时有效、科学互动的教学信息传达和反馈的渠道,组织协同各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协助各教学单位做好网上教学组织与实施工作。
2.及时收集和推荐课程资源信息。广泛收集各级各类线上优质教学资源信息,积极与相关教学平台沟通协调,以校园网公告、教务处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推荐和公布校外开放平台的课程资源,以供师生学习选择,并发布各平台使用操作说明。
3.加强监控确保线上教学质量。组织各教学单位、校院两级督导和学生教学信息员开展教学巡查,教学督导组随时通过模拟身份进入实时课堂,观看授课直播、查看出勤情况、学生互动情况等;适时开启网络教学学生评教,收集学生评教反馈。
(二)各教学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履好职担起责
1.作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本单位线上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2.成立线上教学工作组,组织排摸教师拟采用的线上教学方式、现有线上教学资源及可支持线上教学设备的准备情况。因疫情不可控原因,教师无法按时上课,应协调安排其他教师开展教学或进行调整,并填写调课申请单,报教务处教务科。
3.根据本指导意见,基于学生在线学习终端设备、网络条件和教师使用在线教学技术情况,充分考虑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不同班级、不同教师、不同学生、不同课程的特点和要求,按照“一课一策”原则,实施差异化的线上教学。
4.指导与协助任课教师搭建网络教学平台、建设网络教学课堂,对各门开课课程进行测试,保证在线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5.建立课程内容、质量审查和运行保障制度,实行严格的意识形态审查、内容审查和质量监督,确保课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管理规范,确保意识形态安全、信息内容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运行服务安全,有效防范有害信息传播和师生个人信息泄露。
6.及时跟踪学生的学习状况,及时了解、发现和解决师生在教学和学习中的问题。
7.加强线上教学质量的监督与检查,通过自查日报或周报、网上学生信息反馈、院级教学督导随机抽查等方式,确保“教师真在教、学生真在学”,并将在线教学检查情况向教务处反馈。
8.原则上各网络教学班级按原线下教学班班制进行管理,教学班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因合班等原因需调整上课时间的,由师生共同商量确定时间,由所在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以免因上课时间冲突而影响教学秩序。
9.教务员需组织各班级建立QQ、微信、钉钉等各门课程教学群,将任课教师拉入课程教学群,协助任课教师将各类课程学习的相关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及时通知提醒学生参加在线学习,确保教师、学生、学院三方的顺畅沟通。
10.辅导员要加强班级管理,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如发现身体异常,第一时间联系上报学校相关部门。与任课教师定期沟通,做好学生课堂出勤情况记录,分层分类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三)任课教师:严守师德师风,多模式保质量
1.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网络管理相关规定,筑牢意识形态阵地,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教学活动和所传教学资源不得违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序良俗。
2.根据所授课程特点和自身实际情况,按教学大纲要求制定适合本门课程的线上教学设计,提前熟悉所选线上教学平台或教学工具的功能模块与操作方法,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线上教学或辅导活动。
3.提前准备好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课件或PPT、电子教材、课程音视频、练习题、习题、作业、参考资料等教学资源。
4.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制定线上学习的具体要求,在开课前将课程开课方式、开课时间、考核方式等重要内容通知到所有选课学生,切实做好线上辅导,加强学生考勤,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布置课后作业、组织交流讨论、回答学生疑问。
5.为防止网络不顺畅或网络平台运行不稳定,须做好备用教学预案,及时与同学沟通,确保教学正常开展。
(四)其他相关部门:强化服务支持,提供切实保障
1.学生工作部(处)和团委
(1)组织和督促各学院精准掌握学生所在地信息、健康状况等情况,摸清每位学生参与线上课程的网络条件,统计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与线上教学的学生名单。对于由于网络条件限制而不能参与线上学习的学生,要实行“一对一、一帮一”联系和帮扶制度。
(2)通知动员学生开展线上课程学习,及时完整地将教学相关文件及要求通知到学生,确保信息全覆盖。
(3)指导各学院依托网上“第二课堂”,积极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健康防疫、就业指导、心理疏导、主题团日活动等网络教学与素质拓展活动。
2.网络信息中心
(1)负责学校各教学资源平台运行与维护,安排专人保障在线教学运行和网络教学安全,处理突发事件,解决师生网络授课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2)协助搭建校级教学平台、网课课程平台和课程资源,组织在线课程建设与平台操作技能的培训。
(五)学生:主动学习,自强不息
1.各班学习委员与任课教师对接,完成微信、QQ、钉钉等各门课程教学群组建、密切关注各种形式的课程开课通知,了解相关课程的开课方式,及时准确通知同学参加课程学习,加强在线考勤。
2.各位同学根据授课教师要求,通过网络教学平台或其他信息化手段开展课程学习,参与在线学习和讨论,完成课后作业等。
3.不具备在线学习条件或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线上学习的学生,应主动及时与辅导员或班主任联系,学生所在学院应协调任课教师尽可能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个性化、针对性专门辅导或安排替代学习方式。
五、实习工作要求
(一)继续暂停开展我校所有校区需要往返学校的校外实习工作。各学院应结合实际,制定合理替代方案,可充分利用网络资源、虚拟仿真环境等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切实做好相应指导工作。
(二)校外实习生非必要不返校,实习结束确需返校的,各学院要充分研判是否符合返校要求,再严格按程序申请获批后方可安排(报批流程:学院提交申请,报学院党政联席会、教务处、学生处、疫情防控办、后勤处等部门审批)。如果是集中实习结束需要申请派车接回的,学院要指派负责老师随同前往,严格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和流程做好相关工作。
(三)校外住宿实习的,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加强个人防护。各学院加强监控跟踪与指导,并做好校外实习学生防疫方面工作台账,精准掌握实习动态信息。
学校将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按照广东省、广州市及各校区属地政府部门的具体通知要求,随时调整教学形式安排,敬请师生密切留意学校通知。
工作联系人:
广州校区:崔老师38256866;凌老师、冉老师36545767
河源校区:张倞愷18702046740。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2年11月27日